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分级标准
㈠ 甲级
⒈资历和信誉
⑴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15年及以上的工程设计资历,是行业的骨干单位,并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,在国内外同行业中享有良好的信誉。
⑵ 独立承担过行业大型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,并已建成投产。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、效益好。
⑶ 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,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。
⒉ 技术力量
⑴技术力量强,专业配备齐全、合理,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80人(不含返聘人员)。具有同时承担2项大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。
⑵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(或总工程师)应是具有12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,且主持或参加过2项(主持至少1项)及以上大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。
⑶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:
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大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(或注册工程师)不少于10人;
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(其中返聘人员少得超过1人);
一级注册工程师(结构)不少于4人(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);
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大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(或一级注册工程师)不少于20人。
⑷ 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。